先說結論:白宮 9 月 18 日簽了一份新的行政命令,意思很簡單:以後審批 H-1B,政府要看這家公司最近一年有沒有裁過美國員工。 裁過的,可能會被查得更嚴。目前還沒有任何執行細則,裁多少人算數、怎麼查,都沒說。它只管 H-1B,不管綠卡。
這是一份什麼文件?
和「10 萬美元 H-1B 費再延一年」那份公告是同一天籤的,但是兩份不同的文件:
- 10 萬美元那份:管的是從國外來的新 H-1B。我們昨天寫過:H-1B 10 萬美元限制再延一年
- 今天這份:管的是公司裁員,編號第 14431 號,9 月 23 日正式刊登
昨天那篇裡我們說「公告裡沒有裁員的內容」。這句話對那份公告是對的,但我們漏看了同一天的這份命令,裁員的內容就在這裡。已在那篇補了更正。
它具體說了什麼?
說白了就三件事:
- 審批時看裁員。 勞工部、移民局和國務院在批 H-1B 時,要考慮公司「過去一年有沒有裁掉類似崗位的美國員工,或者打算裁員」。
- 勞工部回頭查舊賬。 勞工部要在一個月內(大約 10 月 18 日前)開始翻看公司以前交過的 H-1B 材料,看有沒有問題要處理。
- 幾個部門互通數據。 商務部、教育部等要把工資、學歷這類數據交給審批部門參考。
會不會影響到我?
看你的情況:
| 你的情況 | 影響 |
|---|---|
| 公司最近一年沒有裁員 | 這份命令查的就是裁員,目前看和你關係不大 |
| 公司裁過員,你近期要延期或換工作 | 可能被多問幾句,建議提前和公司律師溝通 |
| 公司裁過員,你要出國回籤 | 同上,出發前先確認 |
| 在排綠卡(PERM、I-140、I-485) | 這份命令沒提綠卡,排期照常 |
| 自己剛被裁 | 先弄清 60 天寬限期怎麼算:H-1B 寬限期 |
為什麼說「可能」?因為原文有個模糊的地方:它一邊說審批 H-1B 的各個環節都要看裁員,一邊又寫「入境或試圖入境的人」。到底只管入境,還是連境內的延期、換工作也管,現在沒人能確定,要等移民局出細則。
「裁員」怎麼算?現在沒人說得清
命令裡沒有定義這些關鍵問題:
- 裁一個人算不算,還是要裁很多人
- 「類似崗位」怎麼算:同一個職位、同一個城市,還是整個公司
- 「打算裁員」怎麼判斷
- 外包公司、客戶公司的裁員算不算
白宮配套的說明裡也沒講。所以現在任何說「裁過員的公司一律不批」的說法,都超出了原文。
為什麼會有這份命令?
其實去年就開始了。勞工部 2025 年 9 月推出了一個叫「防火牆計劃」的行動,第一次由勞工部長親自下令查 H-1B 僱主,查出問題的公司可能要補發工資、被罰款,甚至一段時間內不能再用 H-1B。
這次的命令,等於把這套思路從「事後查」推到了「審批時就看」。
命令裡也給了理由:科技行業 2022 到 2026 年裁了 80 萬到 130 萬人,同時還在大量申請 H-1B。這是政府自己引用的數字,原文沒寫出處。
綠卡那邊真的不受影響嗎?
這份命令本身沒提綠卡。但要知道,綠卡的 PERM(勞工證)本來就有自己的裁員規定,不是這次新加的:公司在提交 PERM 前 6 個月內,如果在同一地區裁過同類崗位,就得先通知被裁的美國員工來應聘。PERM 現在的整體情況,可以看這篇案例。
大家最常問的幾個問題
公司裁過員,我的 H-1B 延期會不會被拒? 原文只說審批時要「考慮」裁員,沒有說裁過員就不批。具體怎麼考慮、佔多大分量,要看移民局的細則,目前還沒有。
我是被裁的那個人,新公司沒裁過員,會受影響嗎? 這份命令看的是替你提交申請的那家公司有沒有裁員。你換到的新公司如果沒裁過員,按原文看不涉及。被裁以後身份怎麼接續,看 60 天寬限期那篇。
勞工部回查舊賬,會查到我個人嗎? 回查的對象是公司以前交過的勞工條件申請(LCA,就是公司為 H-1B 崗位向勞工部報備的職位和工資),要處理的也是公司。命令裡沒有針對員工個人的措施。
這份命令什麼時候開始算? 9 月 18 日簽署當天就生效了,但各部門還沒出具體執行辦法。勞工部的回查最晚 10 月 18 日前要開始。
我現在該做什麼?
- 公司最近裁過員、你近期有 H-1B 申請:現在就和公司律師聊,別等收到補件通知(RFE)再準備
- 公司沒裁員:不用額外做什麼
- 在排綠卡:照常看排期,這份命令不影響排期
- 想換工作:可以先用 AC21 轉僱主工具 看看自己的情況
移民局或勞工部一旦出細則,我們會馬上更新這篇。
出處:行政命令原文(聯邦公報 2026-19555)、白宮說明、勞工部「防火牆計劃」公告(2025 年 9 月 19 日)、PERM 裁員規定 20 CFR 656.17(k)。
本文依據公開的政府文件撰寫,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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