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華人移民論壇的綠卡版這一週有四個熱帖在問同一類問題:I-485(調整身份申請表,在美國境內辦綠卡的那張表)遞交之後,案子轉到了 field office(移民局地方辦公室),然後呢?有人幾個月沒動靜,有人被叫去第二次面試,有人問轉到本地辦公室是不是一定要面試。
這些問題在 2026 年有了新的背景。移民局今年發了兩份備忘錄,一份把「調整身份是酌情給的恩惠」重新強調了一遍,另一份對幾十個國家的申請人下了處理暫停。這篇先把這兩份文件給你說清楚,再拿論壇上的真實時間線對著看:哪些是政策變了,哪些是一直如此,哪些是運氣。
先說結論:中國出生的申請人不在處理暫停的名單上;面試豁免的規則今年沒有改;真正新增的是 5 月那份備忘錄,它要求審案官把「你為什麼不回國走領事程序」當作一個要考慮的因素,但同時寫明持 H-1B 這類雙重意圖身份遞交 I-485 不算違規。案子慢,多數時候是排隊和名額,不是你的問題。名額那一半,我們另有一篇:排期沒動,移民局卻說「沒有名額」。
2026 年的兩份文件
第一份:1 月 1 日的處理暫停(PM-602-0194)。 移民局對 39 個國家國民的各類待審申請下了處理暫停,逐案重新審查,必要時重新面試。名單來自總統公告 10998,是全面或部分入境禁令的那批國家。中國不在名單上。 論壇上說的「4 月 27 日起增強審查」,我們在移民局網站上沒有找到對應日期的文件,能找到的是 3 月 30 日一篇關於加強審查的更新,內容圍繞高風險國家、庇護和抽籤移民。中國申請人的案子變慢,不能歸到這份文件上。
第二份:5 月 21 日的酌情備忘錄(PM-602-0199)。 標題很長,意思是「調整身份是酌情權和行政恩惠,是讓申請人免於走常規領事簽證程序的特殊救濟」。這份文件在中文圈裡被傳成「以後都要回國辦」,原文不是這麼寫的。我們把六頁讀完,要點是:
- 它「提醒」審案官,第 245 條的調整身份從來都是酌情批准,申請人有舉證責任說明為什麼該批。這不是新法,是重申。
- 它要求審案官在能走領事程序的類別裡,把「申請人本可以回國辦、卻選擇境內調整」當作通盤考量的一部分。原文說,不遵守非移民身份的條件、以及該離境時不離境,「與此分析高度相關」。
- 它明確寫了一句對 H-1B、L-1 持有人重要的話:申請調整身份,與同時維持雙重意圖類別的非移民身份,並不衝突。 腳註補了一句:光是維持雙重意圖身份,本身還不足以構成有利因素。
- 它要求拒絕時必須書面列出正反因素並解釋為什麼反面因素更重。
- 它說移民局「可能」對特定類別或人群再出具體指引。到今天為止,沒有針對職業移民的後續指引。
所以對一個持 H-1B、按時遞交、沒有身份斷檔的職業移民申請人,這份備忘錄改變的是審案官的措辭和要考慮的清單,不是資格。對曾經逾期、打過黑工、或者拿旅遊簽證進來就遞 I-485 的人,它把風險寫到了紙面上。
轉到 field office 是什麼意思,一定要面試嗎?
I-485 先在國家福利中心(NBC)做前期處理,指紋、背景調查、材料齊不齊。之後案子會轉到一個 field office 做最終裁定。轉到哪個辦公室,和你住在哪有關,也和各辦公室的負荷有關,論壇上有人被轉到不是自己本地的辦公室,帖子裡叫「non-local」。
轉過去不等於要面試。移民局政策手冊第 7 卷 A 部分第 5 章是面試指南,裡面寫明職業移民 I-485 的面試可以豁免,由審案官判斷。我們逐條看了政策手冊 2026 年的更新記錄,這一章今年沒有被修改。網上一些律所文章說「2026 年起綠卡面試一律恢復」,我們在移民局的官方文件裡找不到這句話。
論壇上的情況和規則對得上。一個帖子問「轉到本地辦公室是不是基本要面試了」,兩條回覆都說不一定:一位說自己在 field office 處理、沒有面試就批了;另一位說案子簡單幹淨的,大概率沒什麼可面的。
時間線:一批人的真實進度
9 月 16 日一個帖子專門收集「7 月排期排到、8 月 20 日轉 field office」這批人的進度,兩天 37 條回覆。摘幾條有完整信息的:
| 類別 | 排到日期 | 轉 FO | 最近進展 |
|---|---|---|---|
| EB-3 | 2026 年 6 月 | 同批 | 9 月 11 日批准,9 月 15 日製卡(新澤西) |
| EB-2 | 2026 年 8 月 | 8 月 20 日 | 9 月 16 日狀態更新,未批(新澤西) |
| 未註明 | 2026 年 7 月 | 3 月已在聖何塞 | 6 月 29 日面試,之後陸續有狀態更新,未批 |
| 未註明 | 2026 年 7 月 | 8 月 21 日 | 9 月 15、16 日多次狀態更新,未批(聖何塞) |
同一批人,有的一個月批了,有的等著。跟帖裡一句話說得對:「485 沒有任何一個環節是先進先出的。」辦公室不同、審案官不同、案子本身的複雜度不同,同一批遞交的人進度可以差幾個月,這在 2026 年之前就是這樣。
帖子裡還有大量「SU」「FTA0」「FTA1」這類詞,指的是第三方追蹤工具從移民局系統裡讀到的狀態變化。它們是民間總結的規律,不是移民局的說法,我們不解釋它們的含義。
第二次面試是怎麼回事?
9 月 16 日另一個帖子:一位 EB-1B(傑出教授或研究員)申請人,去年 10 月遞交,5 月在聖何塞面試了一個多小時,問了黨團員經歷、國內上學的資助來源、婚姻情況。面試官沒說批,但說案子沒有明顯問題。7 月他被裁員了。9 月突然收到通知,下個月再面試一次。
跟帖裡點贊最高的判斷是:第二次面試很可能和裁員有關。僱主取消 H-1B 時移民局同步收到通知,所以移民局知道他什麼時候失去了工作,第二次面試要看的是他有沒有新的工作和補充表 J。
這個判斷有規則依據。職業移民 I-485 是建立在僱主的 I-140(移民申請)和一個有效工作機會之上的。《移民與國籍法》第 204 條 (j) 款規定,I-485 待審滿 180 天後,申請人可以換到「相同或相似職業」的新僱主,用補充表 J 向移民局確認新的工作機會。政策手冊第 7 卷 E 部分第 5 章列了判斷「相似」的因素:勞工部職業分類代碼、具體職責、職位名稱、技能要求、學歷要求、薪酬。
反過來,如果沒有新工作,也就沒有工作機會可以確認。跟帖裡有人說得直接:「面試如果說沒有工作,基本就直接拒了。」這句話是經驗之談,但和規則的方向一致。
所以第二次面試本身不是壞消息,它是移民局給了一個把新工作交上去的機會。 樓主這種情況,最要緊的不是準備面試話術,是在面試前拿到相同或相似職位的 offer,把補充表 J 準備好。
論壇裡的幾種說法,哪些靠得住
「4 月 27 日起增強審查」。 我們找不到這個日期的官方文件。中國不在 1 月暫停名單上。案子變慢有很多原因,把它歸到一個查不到的日期上,對判斷沒有幫助。
「以後都得回國辦綠卡」。 5 月備忘錄沒這麼寫。它寫的是審案官要把這一點納入考量,同時明確 H-1B 這類雙重意圖身份遞交 I-485 不算違規。
「轉到 field office 就要面試」。 不一定,規則沒改,論壇上有轉過去直接批的。
「二面就是要拒你」。 二面多數是有具體的事要核,裁員是常見原因。有新工作和補充表 J,就是把它辦完的機會。
現在能做什麼
- 你還在等的話:案子超過移民局公佈的處理時間,可以提交案件查詢,案件追蹤工具可以幫你盯狀態。找議員問詢能拿到狀態,不能加速。
- 遞交滿 180 天、中途換了工作的:主動交補充表 J,不要等移民局來問。
- 被裁員的:在移民局收到僱主撤銷通知之前拿到新 offer,是最能改變結果的一件事。H-1B 被裁後的 60 天寬限期怎麼算,見這篇案例。
- 還沒走到 I-485 這一步、卡在 PERM 的,見2026 年 PERM 還辦得動嗎。
- 面試前:把你在 I-485 上答過的每一個「是」和「否」再對一遍,第二次面試問的常常是第一次沒問完的那部分。
數據來源:移民局備忘錄 PM-602-0194(2026 年 1 月 1 日)和 PM-602-0199(2026 年 5 月 21 日);移民局政策手冊第 7 卷 A 部分第 5 章(面試)、第 7 卷 E 部分第 5 章(工作可轉移性)、更新記錄;《移民與國籍法》第 204 條 (j);移民局 3 月 30 日加強審查更新;某華人移民論壇 2026 年 9 月 14 至 16 日四個帖子及跟帖。備忘錄引文由英文原文譯出。論壇內容是個人經歷,不是官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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