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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排期解讀

10 月表 B 大進,EB-2 要不要降級 EB-3?2020 年那一次,排期是怎麼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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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的排期公告出來,EB-3 一下子走得很快,比 EB-2 還快。於是很多 EB-2 的人在問:我的 EB-2 日期還沒到,EB-3 到了,要不要改成 EB-3 先把綠卡申請遞上去?這叫「降級」。

先說結論:不是所有人都適合,也不是隻有好處。 有一部分人現在改成 EB-3 就能遞申請。但 2020 年 10 月出現過一模一樣的情況,後來 EB-3 往回退,反而被 EB-2 超過去,押在 EB-3 上的人等得更久。好在,改了以後還可以改回 EB-2,只是要滿足條件。

這篇文章只把數據、規則、風險講清楚,要不要降級,請和你的律師商量,我們不替你做決定。

先解釋兩個詞,後面會一直用:

  • 優先日:你在排隊裡的位置,就是你排隊的那一天。
  • 表 A 和表 B:每個月的排期公告裡有兩張表。表 A 是「你的日期到了這一天,綠卡才能批」;表 B 是「你的日期到了這一天,就可以先把申請(I-485)遞上去」。移民局每個月會宣佈這個月用哪張表。遞上去不等於馬上批,只是先排上隊。

01 這個月,你在哪一段?

按優先日分三段(以中國大陸 2026 年 10 月表 B 為準):2023-01-01 以前 EB-2 本來就能遞;2023-01-01 到 2024-04-01 只有 EB-3 能遞;2024-04-01 以後兩邊都還不能遞

這是 2026 年 10 月中國大陸的日期:

EB-2EB-3
表 A(綠卡能批的日期)2021-10-012022-01-08
表 B(可以先遞申請的日期)2023-01-012024-04-01

10 月移民局讓大家用表 B。所以看你的優先日:

  • 2023-01-01 以前:EB-2 本來就能遞,不用降級。
  • 2023-01-01 到 2024-04-01 之間:只有 EB-3 能遞。這一段的人才有「要不要降級」的問題。
  • 2024-04-01 以後:兩邊都還遞不了。

另外,優先日在 2021-10-01 到 2022-01-08 之間的人,EB-3 的表 A 已經到了,也就是 EB-3 已經可以批了,EB-2 還不行。

EB-3 現在比 EB-2 快了大約 15 個月(表 B),這很少見。

02 2020 年 10 月,同樣的事發生過

2020 年 10 月,中國 EB-3 也突然跑到 EB-2 前面。後來是這樣的:

公告月份EB-2 表 AEB-3 表 AEB-2 表 BEB-3 表 B
2020 年 9 月2016-01-152017-02-152016-08-012017-05-01
2020 年 10 月2016-03-012017-07-012016-10-012018-06-01
2021 年 10 月2018-07-012019-01-082018-09-012019-01-15
2021 年 11 月2018-11-152018-03-222019-02-012018-04-01
2022 年 7 月2019-04-012018-03-222019-05-012018-04-01
2023 年 9 月2019-07-082019-09-012019-10-082019-11-01

用人話說:

  1. 2020 年 10 月到 12 月,移民局讓大家用表 B,2021 年 1 月又改回表 A。
  2. 2021 年 11 月,EB-3 的表 A 從 2019-01-08 往回退到 2018-03-22,同一個月 EB-2 走到了 2018-11-15,把 EB-3 超過去了。
  3. 之後 EB-3 在 2018-03-22 這個日子上卡了好幾個月,到 2022 年 7 月 EB-2 已經走到 2019-04-01。EB-3 直到 2023 年 9 月才重新跑到前面。

所以,那一段時間裡,優先日在 2018-03-22 之後的人,留在 EB-2 反而更早等到名額。優先日更早的人,兩邊都已經到了,差別不大。

有兩點要說清楚:這只是日期怎麼走的,我們沒辦法統計當年有多少人降級、結果怎麼樣,也不能說是降級的人把 EB-3 堵住了。移民局自己說過的是:2022 年 2 月 18 日它發了提醒,鼓勵符合條件的人把申請轉到 EB-1 或 EB-2,原因是那一年 EB-1、EB-2 的名額特別多,而 EB-3 按法律用不了這些名額。

03 降級到底要做什麼

降級的四步:EB-2 I-140 已批准,再遞一份沿用原優先日的 EB-3 I-140,可和 I-485 同時遞,手上有兩份批准的 I-140;中間換過僱主一般要重辦 PERM

常見做法如下,具體以你的律師為準:

  • 你的 EB-2 申請(I-140)已經批了,再遞一份 EB-3 的 I-140。新的這份可以沿用原來的優先日,排隊位置不變。
  • 一直在同一家公司:一般可以用原來的勞工證(PERM)再遞 EB-3,比較快。中間換過公司:新公司一般要重新辦勞工證,要多花很長時間。
  • EB-3 的 I-140 可以和綠卡申請(I-485)一起遞,前提是你的優先日在這個月用的那張表裡已經到了。
  • 批下來以後,你手裡有兩份批准的 I-140,原來的 EB-2 不會作廢。

關於「180 天」:這是勞工證(PERM)獲批後,必須在 180 天內遞第一份 I-140 的規定(20 CFR 656.30(b)),不是降級的時間限制。

04 遞了申請,不等於很快拿到綠卡

用表 B 遞申請之後:只是排上隊,優先日到表 A 移民局才開始審,可以用 Supplement J 轉回 EB-2(要有批准的 EB-2 I-140);降級不是單行道,但也不是沒有風險

  1. 用表 B 遞,只是先排上隊。 要等你的優先日到了表 A,移民局才開始審。如果中間日期往回退,等得更久。
  2. 可以改回去。 移民局 2022 年 8 月的問答頁說明:可以用一份叫 Supplement J 的表,把綠卡申請轉到另一份已經批准的 I-140 上。問答頁原文是:“A pending EB-3 petition in this scenario does not prevent USCIS from granting the applicant’s request to transfer the underlying basis of their pending Form I-485 to a separate, approved Form I-140.”(意思是:這種情況下,還沒批的 EB-3 申請,不妨礙移民局批准把在審的 I-485 轉到另一份已批准的 I-140 上。)問答裡的前提是 EB-2 的優先日在最終行動日期表(表 A)裡已經到了。所以降級不是隻能往前走,但改回去需要你有一份批准的 EB-2 I-140,而且你的 EB-2 優先日已在表 A 裡到了。
  3. 工卡。 遞了申請後,通常可以申請工卡(EAD)和回美證。2025 年 12 月 4 日起,新遞和還在審的這類工卡,最長有效期從 5 年縮到 18 個月;2025 年 10 月 30 日起,續期申請遞了以後也不再自動延長。所以工卡快到期時要儘早遞續期,到期了還沒批,可能要先停工。
  4. 用不用工卡、H-1B 要不要留著。 這件事和降級綁在一起,不同律師的做法不一樣,我們沒有官方資料能一概而論。要問律師:用了工卡以後 H-1B 怎麼辦;綠卡申請萬一被拒會怎樣。
  5. 換工作。 綠卡申請遞出去滿 180 天,並且滿足其他條件,可以在相同或相似的職位之間換工作,不用重來。具體條件可以看我們的換工作條件工具。

05 先問自己這幾個問題

  • 我的優先日在哪一段?(表 B 的機會是 10 月這一個月,11 月以後用哪張表現在不知道。)
  • 我一直在同一家公司嗎?需不需要重新辦勞工證?
  • 公司願意配合嗎?費用誰出?律師來得及在 10 月內遞嗎?
  • 降級後如果 EB-3 往回退或者停住,我願意等,還是改回 EB-2?
  • 我的 H-1B 穩不穩?需不需要工卡當保險?

如果你的優先日本來就在 EB-2 表 B 的日期以內,這個月不用為了「能遞」去降級。

相關工具

本文是一般信息,不是法律意見。降級、工卡、身份怎麼選,請問有資格的移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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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據公開的政府數據與公告撰寫,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我們不是律師事務所。移民規則時有變動, 正式決定前請諮詢移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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