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的排期公告出來,EB-3 一下子走得很快,比 EB-2 還快。於是很多 EB-2 的人在問:我的 EB-2 日期還沒到,EB-3 到了,要不要改成 EB-3 先把綠卡申請遞上去?這叫「降級」。
先說結論:不是所有人都適合,也不是隻有好處。 有一部分人現在改成 EB-3 就能遞申請。但 2020 年 10 月出現過一模一樣的情況,後來 EB-3 往回退,反而被 EB-2 超過去,押在 EB-3 上的人等得更久。好在,改了以後還可以改回 EB-2,只是要滿足條件。
這篇文章只把數據、規則、風險講清楚,要不要降級,請和你的律師商量,我們不替你做決定。
先解釋兩個詞,後面會一直用:
- 優先日:你在排隊裡的位置,就是你排隊的那一天。
- 表 A 和表 B:每個月的排期公告裡有兩張表。表 A 是「你的日期到了這一天,綠卡才能批」;表 B 是「你的日期到了這一天,就可以先把申請(I-485)遞上去」。移民局每個月會宣佈這個月用哪張表。遞上去不等於馬上批,只是先排上隊。
01 這個月,你在哪一段?

這是 2026 年 10 月中國大陸的日期:
| EB-2 | EB-3 | |
|---|---|---|
| 表 A(綠卡能批的日期) | 2021-10-01 | 2022-01-08 |
| 表 B(可以先遞申請的日期) | 2023-01-01 | 2024-04-01 |
10 月移民局讓大家用表 B。所以看你的優先日:
- 2023-01-01 以前:EB-2 本來就能遞,不用降級。
- 2023-01-01 到 2024-04-01 之間:只有 EB-3 能遞。這一段的人才有「要不要降級」的問題。
- 2024-04-01 以後:兩邊都還遞不了。
另外,優先日在 2021-10-01 到 2022-01-08 之間的人,EB-3 的表 A 已經到了,也就是 EB-3 已經可以批了,EB-2 還不行。
EB-3 現在比 EB-2 快了大約 15 個月(表 B),這很少見。
02 2020 年 10 月,同樣的事發生過
2020 年 10 月,中國 EB-3 也突然跑到 EB-2 前面。後來是這樣的:
| 公告月份 | EB-2 表 A | EB-3 表 A | EB-2 表 B | EB-3 表 B |
|---|---|---|---|---|
| 2020 年 9 月 | 2016-01-15 | 2017-02-15 | 2016-08-01 | 2017-05-01 |
| 2020 年 10 月 | 2016-03-01 | 2017-07-01 | 2016-10-01 | 2018-06-01 |
| 2021 年 10 月 | 2018-07-01 | 2019-01-08 | 2018-09-01 | 2019-01-15 |
| 2021 年 11 月 | 2018-11-15 | 2018-03-22 | 2019-02-01 | 2018-04-01 |
| 2022 年 7 月 | 2019-04-01 | 2018-03-22 | 2019-05-01 | 2018-04-01 |
| 2023 年 9 月 | 2019-07-08 | 2019-09-01 | 2019-10-08 | 2019-11-01 |
用人話說:
- 2020 年 10 月到 12 月,移民局讓大家用表 B,2021 年 1 月又改回表 A。
- 2021 年 11 月,EB-3 的表 A 從 2019-01-08 往回退到 2018-03-22,同一個月 EB-2 走到了 2018-11-15,把 EB-3 超過去了。
- 之後 EB-3 在 2018-03-22 這個日子上卡了好幾個月,到 2022 年 7 月 EB-2 已經走到 2019-04-01。EB-3 直到 2023 年 9 月才重新跑到前面。
所以,那一段時間裡,優先日在 2018-03-22 之後的人,留在 EB-2 反而更早等到名額。優先日更早的人,兩邊都已經到了,差別不大。
有兩點要說清楚:這只是日期怎麼走的,我們沒辦法統計當年有多少人降級、結果怎麼樣,也不能說是降級的人把 EB-3 堵住了。移民局自己說過的是:2022 年 2 月 18 日它發了提醒,鼓勵符合條件的人把申請轉到 EB-1 或 EB-2,原因是那一年 EB-1、EB-2 的名額特別多,而 EB-3 按法律用不了這些名額。
03 降級到底要做什麼

常見做法如下,具體以你的律師為準:
- 你的 EB-2 申請(I-140)已經批了,再遞一份 EB-3 的 I-140。新的這份可以沿用原來的優先日,排隊位置不變。
- 一直在同一家公司:一般可以用原來的勞工證(PERM)再遞 EB-3,比較快。中間換過公司:新公司一般要重新辦勞工證,要多花很長時間。
- EB-3 的 I-140 可以和綠卡申請(I-485)一起遞,前提是你的優先日在這個月用的那張表裡已經到了。
- 批下來以後,你手裡有兩份批准的 I-140,原來的 EB-2 不會作廢。
關於「180 天」:這是勞工證(PERM)獲批後,必須在 180 天內遞第一份 I-140 的規定(20 CFR 656.30(b)),不是降級的時間限制。
04 遞了申請,不等於很快拿到綠卡

- 用表 B 遞,只是先排上隊。 要等你的優先日到了表 A,移民局才開始審。如果中間日期往回退,等得更久。
- 可以改回去。 移民局 2022 年 8 月的問答頁說明:可以用一份叫 Supplement J 的表,把綠卡申請轉到另一份已經批准的 I-140 上。問答頁原文是:“A pending EB-3 petition in this scenario does not prevent USCIS from granting the applicant’s request to transfer the underlying basis of their pending Form I-485 to a separate, approved Form I-140.”(意思是:這種情況下,還沒批的 EB-3 申請,不妨礙移民局批准把在審的 I-485 轉到另一份已批准的 I-140 上。)問答裡的前提是 EB-2 的優先日在最終行動日期表(表 A)裡已經到了。所以降級不是隻能往前走,但改回去需要你有一份批准的 EB-2 I-140,而且你的 EB-2 優先日已在表 A 裡到了。
- 工卡。 遞了申請後,通常可以申請工卡(EAD)和回美證。2025 年 12 月 4 日起,新遞和還在審的這類工卡,最長有效期從 5 年縮到 18 個月;2025 年 10 月 30 日起,續期申請遞了以後也不再自動延長。所以工卡快到期時要儘早遞續期,到期了還沒批,可能要先停工。
- 用不用工卡、H-1B 要不要留著。 這件事和降級綁在一起,不同律師的做法不一樣,我們沒有官方資料能一概而論。要問律師:用了工卡以後 H-1B 怎麼辦;綠卡申請萬一被拒會怎樣。
- 換工作。 綠卡申請遞出去滿 180 天,並且滿足其他條件,可以在相同或相似的職位之間換工作,不用重來。具體條件可以看我們的換工作條件工具。
05 先問自己這幾個問題
- 我的優先日在哪一段?(表 B 的機會是 10 月這一個月,11 月以後用哪張表現在不知道。)
- 我一直在同一家公司嗎?需不需要重新辦勞工證?
- 公司願意配合嗎?費用誰出?律師來得及在 10 月內遞嗎?
- 降級後如果 EB-3 往回退或者停住,我願意等,還是改回 EB-2?
- 我的 H-1B 穩不穩?需不需要工卡當保險?
如果你的優先日本來就在 EB-2 表 B 的日期以內,這個月不用為了「能遞」去降級。
相關工具
- 輸入你的優先日,看 EB-2 和 EB-3 的歷史走勢:EB-2 與 EB-3 對比工具
- 遞綠卡申請要準備什麼:I-485 材料清單
- 別人遞了以後實際等了多久:485 進度
- 最新一期排期:2026 年 10 月綠卡排期解讀
本文是一般信息,不是法律意見。降級、工卡、身份怎麼選,請問有資格的移民律師。
依據
- 國務院簽證公告:2020 年 7 月至 2026 年 10 月各期(中國大陸 EB-2、EB-3,表 A 和表 B),整理在我們的排期歷史
- USCIS:Adjustment of Status Filing Charts from the Visa Bulletin(移民局每月用哪張表)
- USCIS:USCIS Urges Eligible Applicants to Switch Employment-Based Categories(2022 年 2 月 18 日)
- USCIS:Fiscal Year 2022 Employment-Based Adjustment of Status FAQs(2022 年 8 月 26 日更新,Supplement J 和降級 I-140 的問答)
- USCIS:2025 年 12 月 4 日政策手冊更新,工卡最長有效期
- USCIS:結束部分工卡自動延期的臨時最終規則(2025 年 10 月 30 日)
- 文中 2020 年的走勢描述和 15 個月的差距,是我們根據公告日期算的,不是官方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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