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 還是 EB-3:兩個類別的排期並排看
選出生國、填優先日,把 EB-2 和 EB-3 的表 A、表 B 歷史走勢並排放在一起,並列出 EB-3 截止日期晚於 EB-2 的月份。這個頁面只擺《簽證公告》公佈的數據和規則,不替任何人選類別:兩個類別要求的學歷、工作和勞工證都不同,能不能選、選哪個,要看個人情況和律師的意見。
填上優先日,就能看到它和每個截止日期的位置關係。填寫的內容不會發送到任何地方。
關於規則,兩點
- 表 A(最終裁定日)決定綠卡何時可以批准;表 B(遞交排期日)決定 I-485 何時可以遞交,而且只在移民局當月公告職業移民可以用表 B 的月份才算數。
- 常聽到一種說法:EB-2 換成 EB-3(俗稱「降級」)要在 180 天內辦。法規裡確實有一個 180 天:勞工證(PERM)批准後 180 天內必須用它遞交 I-140,否則失效(聯邦法規 20 CFR 656.30(b))。但降級是用同一份勞工證再遞一份 EB-3 的 I-140;如果這份勞工證已經在有效期內隨第一份 I-140 遞給過移民局,I-140 填表說明允許第二份申請不附原件。所以「降級必須在 180 天內」並不是法規原文,這個說法很可能來自勞工證的有效期規定。具體個案能不能換、怎麼換,要問當事人自己的律師。
本頁只把公佈的日期並排擺出來,不替任何人選擇類別。
數據來源: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由 CareerEngineUS 整理。
頁面怎麼讀
數據從哪來
每個月的截止日期來自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由 CareerEngineUS 逐月整理,覆蓋 2015 年 10 月至今。「無需排期」表示當月沒有截止日期;「暫無排期」表示當月沒有可用名額。
表 A 和表 B
表 A(最終裁定日)決定綠卡何時可以批准;表 B(遞交排期日)決定 I-485 何時可以遞交。職業移民用哪一張,由移民局每月單獨公告,兩張表的日期可以相差很多。頁面上方會寫出最新一期移民局採用的表。
「EB-3 截止日期晚於 EB-2」是什麼意思
同一個出生國、同一張表,某個月 EB-3 的截止日期比 EB-2 更晚,就說明那個月 EB-3 排得比 EB-2 靠前。頁面把這樣的連續月份合併成一段,並標出這段裡最多領先的天數。EB-2 為「無需排期」的月份不計入。這只是對過去的描述,不說明以後還會不會出現。
常見問題
- EB-2 換成 EB-3 要滿足什麼條件?
- 本頁不回答這個問題,因為答案取決於每個人的案件:職位要求、勞工證、I-140 和 I-485 各處於哪一步。請向你自己的移民律師諮詢。
- 聽說「降級」要在 180 天內才行,這是法律嗎?
- 法規裡的 180 天說的是勞工證:勞工證批准後 180 天內必須用來遞交 I-140,否則失效(20 CFR 656.30(b))。降級是用同一份勞工證再遞一份 EB-3 的 I-140;只要這份勞工證已經在有效期內隨第一份 I-140 遞給過移民局,I-140 填表說明允許第二份不附原件。所以法規本身沒有說「降級要在 180 天內」。你的案子能不能降、什麼時候降,請向辦你案子的律師確認。
- 歷史走勢能告訴我以後會怎樣嗎?
- 不能。排期會前進,也會倒退;EB-3 晚於 EB-2 的情況出現過,也結束過。頁面只是把已經公佈的日期擺出來。
數據與法條來源
相關工具
本工具依據公開的法規與政府數據估算,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 我們不是律師事務所。個案情況差異很大,正式決定前請諮詢移民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