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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I 固定停留期规则生效前一天被法院叫停:留学生 D/S 照旧,但规则没有被撤销

CareerEngineUS 编辑部 · 原文发布于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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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联邦公报:Establishing a Fixed Time Period of Admission…(RIN 1653-AA95)

重大更新(2026-09-14):这条规则在生效前一天被法院拦下了,没有生效。

麻州联邦地区法院 F. Dennis Saylor IV 法官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下午 4 点 55 分签发 裁定(Presidents' Alliance on Higher Education and Immigration v. DHS,案号 1:26-cv-13799-FDS,第 51 号文件)。裁定标题就是「推迟最终规则生效日的预先禁令」, 依据是《行政程序法》第 705 条和《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 65 条。裁定主文四条:

  1. 原告依第 705 条请求中止的动议获准,法院据此推迟该规则的生效日;
  2. 该最终规则的生效日被推迟,直至本院另有裁定或本案实体审理终结;
  3. 被告(国土安全部、移民及海关执法局及其负责人)被预先禁止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 实施该规则,同样直至另有裁定或实体审理终结;
  4. 原告请求撤销该规则、以及请求简易判决的部分,被驳回,但不影响日后重新提出。

对你意味着什么:9 月 15 日那天什么都没有发生。D/S(停留期等于身份有效期)照旧。 在此之后入境的 F、J、I 非移民,I-94 上仍然是 D/S,不是固定日期。下面正文里那三个 日期目前全部不生效。

但这不是结束,规则没有被撤销。 法院明确驳回了撤销请求,只是把规则按下暂停键。 案件还在审,法院已定于 2026 年 10 月 2 日召开案件状态会议。如果政府最终胜诉或 上诉成功,这套固定期限的安排可能恢复,届时会重新给出生效日。所以下面的内容仍然值得 读一遍——它描述的是一旦恢复你会面对什么,而不是现在正在发生的事。

有新裁定我们会继续更新这里。


国土安全部(DHS)这份最终规则原定 2026 年 9 月 15 日生效,要把 F(学生)、 J(交流访问)、I(外国媒体)三类签证的停留期,从沿用几十年的 D/S(duration of status,停留期等于身份有效期) 改成固定期限入境。它在生效前一天被法院拦下, 以下都是「如果恢复生效」的情形。

这不是拟议规则。它已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在联邦公报正式发布(文档号 2026-14439,RIN 1653-AA95), 是 2025 年 8 月 28 日那份拟议规则的最终版。

如果恢复生效,先看你属于哪一类

如果你现在人已经在美国、持 D/S 身份——即便规则恢复生效,你也不会在生效当天 突然失去身份。规则原文写得很清楚:

F 和 J 非移民中已经在美国、处于 D/S 状态的人,唯一需要做的调整是记下 4 年后的 那个日期;到那时仍未完成项目的人,需要申请延期。

也就是说,你可以待到 I-20 或 DS-2019 上的项目结束日,但最长不超过生效日起 4 年, 两者以先到的为准。原本那个 4 年上限落在 2030 年 9 月 15 日;规则如果恢复生效、 生效日改成别的日子,这个上限也会跟着往后挪。

如果规则恢复生效后你才入境——你拿到的 I-94 会是一个具体的到期日,而不是 过去那个「D/S」。现在入境的人拿到的仍然是 D/S。

它原本要改什么

现在(D/S,仍然有效)规则若恢复生效
I-94 上写什么D/S——只要还在读书就一直有效一个具体日期
最长停留没有固定上限不超过 4 年,或项目结束日,孰早
读超时怎么办学校改 I-20 延期即可必须向移民局申请延期(EOS)
项目结束后宽限期F-1 是 60 天30 天

最容易被忽略的是最后一行。 F-1 现行的 60 天宽限期来自 8 CFR 214.2(f)(5)(iv), 新规给的是 30 天,等于你毕业后处理后续安排的时间少了一半。J-1 的宽限期同样是项目 结束日后 30 天。

这一条在意见征集阶段被反复提出。有评论者指出,把宽限期从 60 天压到 30 天「会让 OPT 项目实际上无法运作,毕业生没有足够时间过渡到工作」。国土安全部没有采纳这些 意见,最终规则维持 30 天。

绿卡排期有变动,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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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三个日期(目前全部不生效)

2026 年 9 月 15 日——原定生效日。已被法院推迟,这天没有生效。

2027 年 3 月 18 日——这是个容易错过、但很值钱的豁免。规则原文:

对于处于 F-1 身份、以 D/S 入境的人,如果在 2027 年 3 月 18 日当天或之前已经 及时、按规定递交了申请毕业后 OPT 或 STEM OPT 延期的 I-765 表(工卡申请表),将不需要 再递交延期(EOS)申请,只需要 I-765 获批即可。

J-1 也有对应安排:在同一日期前及时递交延期申请的,可以按 DS-2019 上的结束日继续 进行项目活动,包括获准的实习和工作。

如果你在这个时间窗里毕业并申请 OPT,抓住它可以省掉一整份申请。

你自己的 4 年到期日——如果你现在持 D/S,把 2030 年 9 月 15 日和你 I-20 上的 项目结束日放在一起,取早的那个。

读博、转专业、延毕的人要特别注意

4 年这个上限,对本科和多数硕士项目够用,对博士生通常不够。理工科博士读五到 六年很常见,这意味着你大概率需要申请延期。

同样要留意的还有:中途转学、换专业、休学一年、论文延期——过去这些只要学校在 SEVIS 里改一下 I-20 就行,规则一旦恢复生效,可能变成一次正式的移民局申请。

延期期间还能读书、还能工作吗

可以,但要看清楚条件。规则原文的说明是:

F 类学生在延期申请审理期间可以继续修读全日制课程,某些类型的获准就业也会 延长最多 240 天。

J-1 在延期申请审理期间可以继续获准的实习活动。

另外一点值得记住:只要你在 I-94 到期(含 30 天宽限期)之前递交延期申请,就算 及时递交。 规则里对「及时」的定义是收件日期在授权停留期届满当天或之前。

延期用的是 I-539 表(延期或变更非移民身份申请表),向移民局递交,需要缴费。 具体金额请以移民局官网当期的收费标准为准——规则原文没有给出数字,我们不引用未经 核实的费用。

现在能做什么

  • 在读的人:眼下不需要做任何事,D/S 照旧。但把项目结束日记清楚没有坏处—— 规则一旦恢复,它就是判断你要不要申请延期的起点。
  • 今年或明年毕业、打算申请 OPT 的人:留意 2027 年 3 月 18 日这个豁免。及时递交 I-765 可以让你不必额外申请延期。
  • 博士生和项目超过四年的人:延期申请大概率躲不掉。提前和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 (DSO)确认流程和时间表,不要等到临期。
  • 准备入境的人:入境后查一下 I-94。现在应该仍然是 D/S;如果看到的是一个 具体日期,说明情况有变,先联系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DSO)核实。
  • 正在办 OPT 或准备转 H-1B 的人:宽限期从 60 天变成 30 天,会压缩你毕业后 的操作空间。把这一点算进时间表。

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在 9 月中旬普遍发过提醒,其中一部分是在禁令下达之前写的。 以你自己 I-94 上的实际内容为准,那才是决定你身份的东西。

我们会跟进

规则编号是 RIN 1653-AA95,联邦公报文档号 2026-14439,正式出处是 91 Fed. Reg. 44976(2026 年 7 月 17 日)。下一个时间点是 10 月 2 日的案件状态 会议;政府是否上诉、法院是否进入实体审理,我们会更新本文。

数据来源:麻州联邦地区法院 Presidents' Alliance on Higher Education and Immigration v. 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案号 1:26-cv-13799-FDS,第 51 号文件 「推迟最终规则生效日的预先禁令」(2026 年 9 月 14 日)及第 52 号电子通知(定于 2026 年 10 月 2 日召开案件状态会议);最终规则原文 91 Fed. Reg. 44976; 现行 60 天宽限期见 8 CFR 214.2(f)(5)(iv)。 裁定原文引述由英文译出。

本文依据公开的政府数据与公告撰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我们不是律师事务所。移民规则时有变动, 正式决定前请咨询移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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