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的排期表上出現了一個不常見的局面:EB-3(第三優先,技術工人與專業人員)中國的表 A,追平了 EB-2(第二優先,高學歷專業人才)中國的表 B。
| 2026 年 9 月 · 中國大陸 | 表 A(最終裁定日) | 表 B(遞件排期) |
|---|---|---|
| EB-2 | 2021-09-01 | 2022-01-01 |
| EB-3 | 2022-01-01 | 2022-01-08 |
翻譯成人話:如果你的優先日在 2021-09-01 和 2022-01-01 之間,留在 EB-2 你只能遞交 I-485(調整身份申請表)、拿不到批准;換到 EB-3,你的優先日已經越過表 A,理論上具備獲批條件。
而 EB-2 中國的表 A 停在 2021-09-01,從今年 2 月到 9 月連續 8 個月一天沒動。
所以「要不要降級」這個每年都會被問一遍的問題,這個月的答案和往年不太一樣。
先說清楚:降級不是「放棄 EB-2」
降級(downgrade)的實際操作是:用同一份已批准的 PERM(勞工證),再交一份 EB-3 的 I-140(移民申請表),優先日跟著走。
依據是 8 CFR 204.5(e),原文的意思是:一份已批准的 203(b)(1)(2)(3) 類移民申請,賦予該外國人的優先日可用於此後提交的任何 203(b)(1)(2)(3) 類申請。
也就是說 EB-2 的 I-140 還在,優先日還是那個優先日。你多了一條路,不是換了一條路。
法條同時寫明四種情況下優先日不能保留:欺詐或重大事實虛假陳述、勞工部撤銷 PERM、移民局或國務院宣告 PERM 無效、以及移民局認定原批准存在重大錯誤。
一個走完全程的時間線
以下是當事人在一畝三分地的自述,不是經過核實的裁決記錄。這位的優先日是 2020 年 3 月,在 EB-3 表 B current 時遞交:
- 2023-10-13 同時遞交降級 I-140、I-485、I-765(工卡)、I-131(回美證)
- 2023-10-23 收到三份收據
- 2023-11-07 walk-in 打指紋
- 2023-12-04 I-765 顯示制卡
- 2023-12-05 I-131 批准
- 2023-12-12 EB-3 表 A 次月 current,加急($2,500)遞交降級 I-140
- 2023-12-20 I-140 批准
- 2024-01-11 I-485 轉到 field office
- 2024-07-13 兩份 I-485 均顯示 New Card is being produced
從遞交到拿卡約九個月。原帖
這條時間線裡最值得注意的不是速度,是順序:他先用表 B 把 I-485 交進去拿到工卡和回美證,等表 A 到了才加急 I-140。表 B 買的是「開始等」的資格,不是綠卡。
帖子裡被糾正的一個誤解
同一個帖子裡有人問:「表 A 沒有 current 也可以髮卡嗎?我一直以為表 B 只能用來交 485。」
樓主的回答是:那是 I-765 顯示制卡,也就是 combo 卡,不是綠卡。
這個區分很要緊。表 B 讓你遞交 I-485,由此可以申請工卡(EAD)和回美證(AP);但 I-485 本身要等表 A 到了才可能獲批。 看到「制卡」兩個字先確認是哪張卡。
真正的坑在跳槽之後
如果你降級之後跳了槽,想在 EB-2 排到時「換回去」(relink / interfile),這是一個律所之間意見不一致的灰色地帶。
另一位當事人的自述:EB-2 的 I-140 是在前僱主時批的,2024 年初 EB-3 表 B 大開時在該僱主做了降級和 I-485 同時遞交,滿 180 天後跳槽。後來 EB-2 表 A 到了,想 relink 回 EB-2。
新僱主的律師拒絕了,理由是:跳槽時的 I-485J(換僱主時確認新職位的補充表)必須用 EB-3 的 I-140,這導致前僱主的 EB-2 批准及其對應的永久職位邀約失效;唯一能 relink 的辦法是跳回前僱主。
同一個帖子裡,另一位說「我司律師說可以」。
樓主最後的原話是:這種操作算是灰色地帶,看律所願不願意幫忙做了。我公司的律所寧願跟我打 45 分鐘電話扯皮也不同意 relink。 他最終是等到 1 月 EB-2 表 A 自己排到了,沒再糾纏。原帖
兩個案例不構成規律,但它們足以說明一件事:「以後想換回來隨時可以」這個說法,至少在跳槽之後不成立。 你的僱主律所有權不做這件事,而 I-485 是僱主律所在經手。
所以降級前該問的問題
① 你的優先日在那個區間裡嗎? 2021-09-01 到 2022-01-01 之間,降級的收益最直接。區間之外,收益要重新算。
② 你近期會跳槽嗎? 如果會,relink 那一段的風險要提前和律師確認,而且要問清楚新僱主的律所做不做這件事,不是問「法律上能不能」。
③ 你的 PERM 還有效嗎? 優先日保留的前提是原申請沒有因為上面那四種情形被撤銷。
④ 這個月移民局用哪張表? 表 B 能不能用不是國務院定的,是移民局每月單獨宣佈的。2026 年 9 月,職業移民類用的是表 A —— 也就是說這個月連用表 B 遞交都不行。這一條每月會變,遞交前查一次。
不建議的做法
論壇上偶爾會看到「先降級佔坑,反正以後能撤」的說法。撤不撤得掉取決於你當時的僱主和律所願不願意配合,而你在做這個決定的時候沒法預知那個答案。上面第二個案例就是這麼卡住的。
這篇替代不了律師
尤其是這三種情況:已經跳槽或計劃跳槽的、PERM 有任何瑕疵的、配偶或子女的身份掛在你這份申請上的(子女還涉及 CSPA(子女身份保護法)年齡計算)。
排期數據每月會變,本文的判斷基於 2026 年 9 月的排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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