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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期答疑

EB-2要不要降級EB-3?2026年10月排期表B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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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6年10月1日,數字和規定以發佈時為準

2026年10月排期公佈後,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EB-3表B來到2024年4月1日,而EB-2表B為2023年1月1日,EB-3領先約15個月!

2026年10月排期表(USCIS):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 EB-2 為 01JAN23,EB-3 為 01APR24

*圖片及資料來源:USCIS

這讓不少申請人面臨同一個問題:優先日在04/01/2024- 01/01/2023之間的小夥伴,EB-3表B已經到了,但EB-2還沒到,要不要把EB-2降級到EB-3,先遞交I-485?

先說核心結論:降級(Downgrade)最大的價值,通常不是“保證更快拿到綠卡”,而是“更早進入I-485 pending階段”。詳細分析請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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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什麼是EB-2降級EB-3?

對於符合條件的PERM-based EB-2案件,通常可以保留原來的EB-2 I-140,同時基於同一份PERM再遞交一份EB-3 I-140,一般不需要重新做PERM。

如果當月USCIS允許使用表B,並且申請人的Priority Date已經排到EB-3表B,符合條件時還可以考慮EB-3 I-140與I-485 Concurrent Filing。

因此,所謂“降級”並不是把原來的EB-2取消,而是增加一條EB-3路徑。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EB-2案件都屬於這種傳統意義上的“降級”,例如NIW並不是基於PERM。

02 為什麼很多人考慮 降級+提早提交I-485?

一、提前啟動AC21 Job Portability

對於符合條件的職業移民 I-485,如果I-485已經 pending 180天以上,並滿足相關條件,申請人可能利用AC21 portability更換僱主,只要新的職位屬於same or similar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對存在裁員風險、近期考慮跳槽,或希望降低長期被原僱主綁定風險的申請人,這一點尤其重要。

需要注意:

AC21並不是“交了I-485滿180天就可以隨便換工作”,仍需分析I-140、I-485以及新職位是否滿足相關條件。

二、可以申請EAD和Advance Parole

遞交I-485後,通常可以同時申請EAD工卡和Advance Parole回美證。USCIS可能簽發Combo Card,也可能分別簽發EAD和AP。即使表A還沒有到、綠卡暫時不能最終批准,申請人也可能先獲得EAD/AP,從而在工作和國際旅行方面獲得更大的靈活性。配偶也可能基於pending I-485申請自己的C09 EAD。

三、獲得I-485 Pending帶來的“緩衝”

I-485被正確遞交併處於pending期間,申請人通常處於period of stay authorized的階段。即使之後失去H-1B/H-4等非移民身份,也並不當然意味著立即產生unlawful presence。

但要特別注意:I-485 pending本身不是一種nonimmigrant status。“有pending I-485”和“繼續維持H-1B/L-1等身份”是兩個不同概念。

EB-2 排期動了,告訴我

每月排期公佈時發一封郵件,EB-2 的變動會寫在裡面。可隨時退訂。

四、配偶和子女可以一起提前遞交

符合條件的配偶和未婚未滿21歲的子女,也可以作為derivative applicants一起遞交I-485,並申請EAD/AP。因此,對一個家庭來說,降級帶來的價值可能遠遠超過主申請人一個人的綠卡申請。

03 降級有哪些風險?

一、EB-3現在快,不代表以後一直快

  • Visa Bulletin是動態變化的。EB-2和EB-3可能前進、停滯、倒退,甚至互相反超。從過去20多年的歷史記錄來看,這兩個類別會輪流交替領先。在上次出現降級潮的2020年,最後就導致了EB-3很長一段時間擁堵停滯不前。
  • 當大量EB-2申請人因為EB-3表B領先而集中降級,EB-3未來的需求也會增加。
  • 因此,不能簡單按照今天15個月的差距,推算未來綠卡一定能夠提前批准。

二、新的EB-3 I-140仍然需要單獨審理

  • 原來的EB-2 I-140批准,並不意味著新的EB-3 I-140一定自動批准。提交前仍應重新檢查 Employer Ability to Pay、PERM職位要求、Beneficiary qualifications、公司結構變化、工作地點變化及僱傭關係等問題。

三、雙軌案件會增加複雜程度

  • 降級以後,申請人可能同時存在EB-2 I-140、EB-3 I-140和pending I-485。如果以後EB-2再次反超,還可能涉及Transfer of Underlying Basis,這就會增加案子的複雜程度和審理時長。

四、降級並不是“免費加速”

  • 還需要考慮新的I-140申請費、律師費、加急成本(如適用)、公司配合程度,以及未來可能進行underlying basis transfer所產生的程序成本。

04 降級以後,原來的EB-2還在嗎?

通常還在。典型做法是保留原來的EB-2 I-140,同時再申請一份EB-3 I-140。因此一個申請人完全可能同時擁有:

  • Approved EB-2 I-140
  • Approved EB-3 I-140

這也是很多人所說的“保留兩條路”。如果未來EB-2再次領先,可以再分析是否適合向USCIS申請Transfer of Underlying Basis,將pending I-485 轉回 EB-2。

但不要把它理解成:“先用EB-3進去,以後EB-2快了再無縫切回來就行。” 技術上可以保留多條路徑,但路徑越多,案件管理和移民局的後續操作也越複雜。

05 到底要不要降級?重點看這四個問題

一、現在有多需要I-485帶來的EAD、AP和AC21這些福利?

如果工作穩定、H/L身份特別穩定(未來三年也不會換工作,不會放棄H-1b, 也不會擔心被裁員)、配偶不需要工卡,也沒有旅行或子女年齡壓力,提前遞交I-485的緊迫性可能沒那麼高。

二、EB-3到底領先多少?

差一年多和只差兩三個月,是完全不同的成本收益分析。

三、你的原本的PERM和I-140本身是否穩定?

如果Ability to Pay、職位、工作地點、公司結構或者qualification存在複雜問題,就不能單純為了排期做降級。

四、僱主是否願意配合?

降級本質上仍然需要僱主作為I-140 petitioner配合申請,並不是員工自己單方面就可以完成。

結語

降級最大的價值,不是讓綠卡更快批准,而是讓你更早遞交I-485。您是否需要“提前進入I-485 pending階段,享受其帶來的EAD、AP、AC21以及家庭成員同步遞交I-485等重要利益”,是否“準備好承擔相應的成本和後面可能提升的案件複雜度”,這些都是要放在一起考慮的。

  • 對於未來兩三年內急於跳槽、有裁員風險、配偶工作、國際旅行或者子女年齡壓力的家庭,這個機會可能顯得非常有價值;
  • 對於身份穩定、想繼續保持現有工作和H-1b, 家屬也對EAD、AP沒有迫切需求、EB-2本身也快要接近排期的申請人,則未必需要為了追逐短期排期變化而立即降級。

排期的快慢體現出來只是一個時間數字。而申請人真正應該考慮的,是這個數字帶來的不同選擇的收益和風險對你和你的家庭狀況到底意味著什麼。

免責聲明:本文僅作一般性移民法律信息分享,不構成針對具體個人案件的法律意見。


作者:王露律師(Alice Lu Wang),Centurion Legal Group 移民律師。瞭解王律師 → CE 律師頁

本文為一般信息,不構成法律意見;具體情況請諮詢律師。原文首發於公眾號「Lu说移民」(原文鏈接)。

本文依據公開的政府數據與公告撰寫,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我們不是律師事務所。移民規則時有變動, 正式決定前請諮詢移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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