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答疑
递交 I-485 后,持 H-1B 或 L-1 身份出境一定会让申请作废吗?
8 CFR 245.2 列有例外:未处于遣返等程序、维持合法 H-1 或 L-1 身份,返美时仍符合该身份、回原雇主继续工作,并持有要求的有效签证,出境不会被视为放弃 I-485。H-4 和 L-2 家属也有相应但不同的条件,出行前应逐项核对。
递交 I-485(身份调整、绿卡申请)之后会遇到什么:审理、体检、面试、RFE 和出境。每条动态标了来源。
共 3 条,从新到旧
8 CFR 245.2 列有例外:未处于遣返等程序、维持合法 H-1 或 L-1 身份,返美时仍符合该身份、回原雇主继续工作,并持有要求的有效签证,出境不会被视为放弃 I-485。H-4 和 L-2 家属也有相应但不同的条件,出行前应逐项核对。
通常不能:8 CFR 245.2 要求不适用例外的调整身份申请人在离境前已获准 advance parole,并在返美时接受检查。仅递交 I-131 不等于已经获准;若未获准就离境,待审 I-485 可能因被视为放弃而终止。
USCIS 的 I-485 说明书要求提交带照片的政府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把最近一次入境相关的护照入境章页、非移民签证页及 I-94 列为可用证据。说明书没有列出“复印所有空白页”这项通用要求;仍应按自己的申请类别和最新说明书核对所需材料。